我中心关于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
点击量:次 更新时间:2019-08-27
中心各科室: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达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》和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印发达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等要求,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,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指标如期完成。经中心党总支会议研究,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
组 长:喻照明 党总支书记、主任
副组长:刘 伟 党总支委员、副主任
彭 圣 党总支委员、副主任
牛 春 党总支委员、副主任兼工会主席
成 员:陈厚富 副县级领导干部
王体华 副县级领导干部
吴国帆 正科级领导干部、基建办负责人
石小敏 正科级领导干部、妇产科负责人
杨 晨 办公室、组织人事科负责人
薛 峰 后勤保卫科负责人
陈哨兵 财务科负责人
方 杰 党建办负责人
梁伦亮 医教部、儿科负责人
曾咏梅 审计科负责人
罗 青 护理部负责人
皮 川 药械装备科负责人
龚 克 信息中心负责人
何 青 妇幼健康管理中心负责人
陈 杰 麻醉科负责人
邹 渝 儿童保健部负责人
刘桂君 妇女保健部负责人
贾 雷 检验科负责人
李红梅 超声科负责人
刘克发 放射科负责人
姚明怡 消毒供应中心负责人
余粤蜀 院感科负责人
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办公室(简称创卫办),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创卫办主任由刘伟同志担任,梁伦亮、杨晨、薛峰、何青同志任创卫办副主任。
二、工作职责
负责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,负责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统筹推进、技术指导、督导检查等工作,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,确保全面完成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。
特此通知
达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
2019 年 7 月 26 日
达市妇幼〔2019〕111号关于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.pdf